1、身份不明、證件不齊或有虛假嫌疑又無法通過旁證證明的,不予開鎖;
2、節假日單位一般不予開鎖,經單位同意并出具證明經嚴格審驗后可予開鎖;3、無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證明的保險箱、文件柜不予開鎖;
4、發生爭議處于司法程序尚未被生效法律文書確認權屬的財產,不予開鎖;
5、被國家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財產,不予開鎖;
6、 銀行等特殊單位或公共設施沒有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證明,不予開鎖;
7、來路不明又無交警部門出具證明的一切車輛及物品,不予開鎖;
8、酒后神志不清、正處于發作期間的精神病患者、癡呆病人要求開鎖的,不予開鎖;
9、 犯罪分子欺詐或暴力威脅開鎖,在斗智斗勇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不予開鎖;
10、其他實踐中發生的不宜開鎖的情形。 |